按照县、市卫计委《关于开展“严行风,重医德”专题活动实施方案》和《关于做好全市卫计系统整治损害群众利益“微腐败”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我院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扎实开展“严行风,重医德”专题活动和惩治“微腐败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,切实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。
(一)、加强领导,成立领导小组。院党总支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制定《绩溪县人民医院开展“严行风,重医德”专题活动实施方案》,明确活动的时间、内容、要求等,成立开展“严行风,重医德”专题活动和整治“微腐败”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,由总支书记、院长任组长,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负责日常工作,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。
(二)、强化宣传,营造良好氛围。党总支制定了开展“严行风,重医德”专题活动实施方案,7月24日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,党总支充分利用宣传栏、IED显示屏、微信等各类宣传方式和载体,集中宣传,形成强大的声势,营造良好的氛围。设置举报箱、公布举报电话、举报邮箱等方式,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举报,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惩治“微腐败”工作。
(三)、“五结合”自纠、自查。党总支结合开展“医德医风建设年”活动整治“微腐败”;结合开展“严行风,重医德”专题活动积极整治“微腐败”;结合开展“讲忠诚、严纪律、立政德”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整治“微腐败”;结合开展“以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的人专题活动” 整治“微腐败”;结合做好“全面整改巡察发现问题“8+2”十个专项行动”整治“微腐败”。全院干部职工对照专项治理重点,结合自身实际,从医德医风方面查看,在临床活动中是否收受患者“红包”等腐败问题;从“靠医吃医”方面查看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腐败问题;从“医药购销和财务管理方面”查看是否存在虚假招标收受“回扣”以及是否存在“小金库”“账外账”问题;从宗旨意识方面查看是否存在医德缺失损害患者利益的问题。从思想根源、廉洁勤政、党性作风、遵纪守法、履职尽责、工作实绩等方面,全面开展自查。通过自查没有发现我院存在“微腐败”现象。
(四)、围绕重点,收集群众意见。党总支结合开展医疗卫生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,围绕“服务对象关切点、干部职工关注点、工作持续改进点、违纪问题易发点”等重点,积极开展问作风、问诉求、问症结、问线索“四问”工作,认真听取收集群众、服务对象等的意见建议。建立问题台账,形成《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整改情况统计表》等,用以指导、推动、检验自查自纠工作。
(五)、各科室召开查摆问题点评会,通过群众提、领导点、互相帮、集体议等方式,对干部职工个人自查情况进行深度点评。